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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模型要进出口管制目录了,开源还开得了吗?

大模型要进出口管制目录了,开源还开得了吗?#

开源没被禁。

这两天有张截图在传,说以后大模型不让开源了。截图里的数字大多对得上,结论读反了。

10 月 16 日,商务部和科技部发了份征求意见稿,准备往《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》里加东西。这份目录管的是哪些技术不能卖到国外、哪些得先申请批准。

这次一共加 40 项:人工智能 23 项、生物医药 5 项、光伏 12 项。征求意见到 11 月 15 日截止。但有一条已经生效了——从现在起,相关技术出口前要先做临时登记。稿子还没定,手续先走起来了。

具体指标不写在公告正文里,全在附件那个 .wps 文件里。下面的数字都是从附件原文逐条对的。

人工智能 23 项技术拆解
图 1:人工智能 23 项技术拆解。数据逐条取自附件1(征求意见稿)原文。

管的是技术,不是产品。附件里写得很直白:用这些技术造出来的产品,不在管理范围内。

人工智能这 23 项分两类,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,后者松一些。禁止出口那部分里,跟模型有关的一条是:用我国核心数据训练、然后对外提供服务的大模型。

对做模型的人来说,真正要看的是三条线。踩中任意一条就在范围内:

  • 训练算力 ≥ 10²⁶ 次浮点运算
  • 参数量 ≥ 2 万亿
  • 公开评测全球排名前 10

管的内容包括模型权重、关键检查点、底层源代码、架构设计,以及训练优化、推理加速的技术。另外还有智能体、算力集群、芯片设计几条线,门槛更细,离普通人远,图 1 里都有。

开源还能不能?能。

已经开源、论文已经发了的,不归它管。进了公共领域的技术,不纳入出口管理。现在要开源的,属于便利情形,走自动许可,基本报一下就能出。把技术授权给别人,或者公司实控人变成境外主体,这个要登记;目录正式落地后还要申请许可。

答记者问里,跟开源并列的便利情形还有一串:去境外自建算力中心、去境外做芯片流片、跟境外联合研发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。把技术交出去,和自己出去做,是两码事,后者走便利。

出口合规流程
图 2:从范围到许可的判断顺序。依据公告正文与答记者问整理。

三条线里,前两条企业自己心里有数,第三条只能猜。

附件的定义是「出口活动发生时,国内外主流测评机构、大规模产业平台等公开评估全球排名前 10」。哪个榜单算数、谁说了算,没写。

这是征求意见期最值得提的一条。

网传的那条帖子
图 3:网传引发讨论的那条帖子(出处见文末引用)。数字大多对得上,结论偏了。

引用来源#

  1. 商务部 科技部公告 2026 年第 48 号(正文与附件下载入口):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zwgk/zcfb/art/2026/art_0a31a3c9ac404f7a9b0e917ce3412997.html
  2. 附件1《拟列入〈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〉的人工智能、生物医药、光伏技术范围(征求意见稿)》——本文指标数字均出自该文件原文(.wps,下载入口在上一条公告页内)
  3.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答记者问:https://www.mofcom.gov.cn/syxwfb/art/2026/art_a4acff07e134447fbe7bbeb486df3ea6.html
  4. 新华社通稿:https://www.news.cn/20261016/1a2537e95a6148c896e4c7543f48ceb3/c.html
  5. 登记平台:https://ecomp.mofcom.gov.cn
  6. 截图原始出处:https://x.com/MaxForAI/status/2111089608020664680

附件还在征求意见阶段,最终以正式发布的目录为准。提意见的邮箱是 jinxianmulu@mofcom.gov.cn,截止 11 月 15 日。

大模型要进出口管制目录了,开源还开得了吗?
https://www.lxii.cc/posts/ai-export-control-catalog-2026/
作者
林林
发布于
2026-10-17
许可协议
CC BY-NC-SA 4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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